阿拉善左旗方大村镇银行关于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阿拉善左旗方大村镇银行关于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方大村镇银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3年8月31日(含)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发放的个人首套住房贷款,且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
(一)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性质为首套住房贷款;
(二)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性质为非首套住房贷款,但目前已符合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的)。
二、调整规则
为保持住房贷款政策延续性、前后标准统一、公平一致、自律机制等因素,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方大村镇银行实际,本次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具体实施规则如下:
(一)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调整至相应期限LPR+25个基点。
(二)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日(不含当日)发放的,5年期以下调整至LPR,5年期(含)以上调整至LPR+30个基点。
(三)2022年5月1日(含当日)以后发放的,5年期以下调整至LPR-20个基点,5年期(含)以上调整至LPR+50个基点。
(四)5年期以下和5年期(含)以上的划分标准为原贷款期限。
(五)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含公寓、商住两用房)不做调整,逾期、欠息或五级分类为不良的个人住房贷款暂不进行利率调整,待客户归还拖欠本金及利息、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三、受理渠道及时间安排
我行自2023年9月25日起受理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利率调整申请,请客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前往按揭贷款发放行申请办理。
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的客户,需在申请时提供不动产登记局出具的《不动产查询信息结果证明》。
四、温馨提示
(一)本次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我行将依据客户申请逐户进行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下一个结息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4009196633客服电话或咨询您的贷款经办机构。
特此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方大村镇银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3年8月31日(含)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发放的个人首套住房贷款,且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
(一)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性质为首套住房贷款;
(二)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性质为非首套住房贷款,但目前已符合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的)。
二、调整规则
为保持住房贷款政策延续性、前后标准统一、公平一致、自律机制等因素,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方大村镇银行实际,本次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具体实施规则如下:
(一)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调整至相应期限LPR+25个基点。
(二)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日(不含当日)发放的,5年期以下调整至LPR,5年期(含)以上调整至LPR+30个基点。
(三)2022年5月1日(含当日)以后发放的,5年期以下调整至LPR-20个基点,5年期(含)以上调整至LPR+50个基点。
(四)5年期以下和5年期(含)以上的划分标准为原贷款期限。
(五)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含公寓、商住两用房)不做调整,逾期、欠息或五级分类为不良的个人住房贷款暂不进行利率调整,待客户归还拖欠本金及利息、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三、受理渠道及时间安排
我行自2023年9月25日起受理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利率调整申请,请客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前往按揭贷款发放行申请办理。
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的客户,需在申请时提供不动产登记局出具的《不动产查询信息结果证明》。
四、温馨提示
(一)本次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我行将依据客户申请逐户进行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下一个结息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4009196633客服电话或咨询您的贷款经办机构。
特此公告
阿拉善左旗方大村镇银行
2023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