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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村镇银行2015年年度报告
                                                    (2016年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分别及连带责任。
2.2  本行201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内蒙古科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3  本行董事长秦梦宇、行长马忠柱、财务总监兼财务资金部部长郭香玲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和完整。
 
第二节  本行基本情况简介
 
2.1  法定中文名称:阿拉善左旗方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Alax  Left  Banner  FangDa Rural Bank
2.2  法定代表人:秦梦宇
2.3  董事会秘书:李文贵
     联系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额鲁特东路008号
     联系电话:(0483)8350058
     传真电话:(0483)8336620
     董秘信箱:fdyhxzb@163.com
2.4  注册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额鲁特东路008号
     办公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额鲁特东路008号
     邮政编码:750306
     联系电话:(0483)8350058
     传真电话:(0483)8336620
     互联网网址:http://www.alsfdyh.com
2.5  选定的信息披露途径:本行各营业网点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alsfdyh. com =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2.6  其他有关资料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09年2月12日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00068342467X7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S005H315290001
     内蒙古自治区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号:B 12-1055    税务登记号—
     
     本行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内蒙古科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南路40号美林国际写字楼9层A-30号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报告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2  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及补充财务指标

             
                      注:1.存款包括短期存款、短期储蓄存款、长期存款、长期储蓄存款、财政性存款及其他存款;
                              2.贷款包括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和贴现;
                              3.受经济持续下行、市场竞争激烈和信贷规模管控、票据和理财等部分业务实行地区性监管约束,以及拨贷比达标、经营综合成本上升等多重因素影响,我行2014年度净利润较上年下降3159.35万元,增速为-49.99%。因上述综合因素影响,本行2013~2015年利润平均增速明显偏低。
3.3  报告期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3.4  报告期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情况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内股本变动情况

                   
《2014年度分红暨2015年度配股增加注册资本方案》、《关于部分股东所持股权变更管理方案》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2014年末实有注册资本7610.8314万元(股),当年分红总额按照注册资本的20%计算,应为1522.1663万元,分红部分全部转增股本。截至2014年末,本行未分配利润总额为11961.89万元,经董事会研究并与发起行等主要股东提前沟通协商,从未分配利润中计提867.0023万元用于配股增加注册资本。实施《2014年度分红暨2015年度配股增加注册资本方案》后,共转增注册资本2389.1686万元,注册资本总额达到10000万元。

4.2  报告期股东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总数为40户,其中:法人股东2户,未增减;自然人股东38户。报告期内,本行自然人股东减2增2,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2015年5月4日,本行召开2015年股东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形成决议:原股东那生所持股权386.3117万元(股),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08%,转让给原股东马忠柱260.7290万元万元(股),转让给新股东赵晓芳50万元(股)、才布勒75.5827万元(股)。转让后,原股东那生的持股总额为零。
2015年9月26日,本行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召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股东所持股权变更管理方案》中明确:已离职员工王炳焯受奖股权0.9668万元转至原股东马忠柱处,留作以后年度员工奖励储备股权。同时,《关于部分股东所持股权变更管理方案》对2012、2013年度股权核算差错进行了纠正。实施上述调整后,原自然人股东那生、王炳焯所持股权全部转让后退出,新增赵晓芳、才布勒2名自然人股东。
 

    4.3  报告期股东持股情况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2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2015年9月26日,本行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阿拉善左旗方大村镇银行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换届工作方案》,同意马忠海辞去行长职务,同意李玉霞辞去董事职务,同意吴精忠、单复祥辞去监事职务,增选马忠柱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增选郭香玲、张召东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秦梦宇为董事长,马忠海为副董事长,聘任李文贵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马忠柱为行长,聘任李玉霞、张富民、王智和、许春艳为副行长,聘任郭香玲同志为财务总监兼财务资金部部长。
同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马永亮为监事长。
5.3  员工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员工总数为207人。
 
第六节  公司治理情况
 
6.1  公司治理概况
本行依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公司章程和监管相关规定,致力于构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协调统一、相互制衡的管理体制和科学有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
6.2  股东和股东大会
根据章程规定,本行2015年内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其中临时会议2次,年度会议1次,会议通知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为了健全与股东的沟通渠道,完善了股东的联系方式,及时答复股东的质询、建议、咨询,确保股东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
6.3  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因本行部分董事在外地,涉及人事劳资、财务管理、业务合作等事项,以电话沟通、年度委托代理授权签字等形式召开会议,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委托代理形式表决通过。董事会能够按照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进行决策,注重保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截至报告期末,董事会下设提名和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大额交易审查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委员会和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共7个专业委员会。
6.4  监事和监事会
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配合外部监管和审计机构开展工作等形式,针对风险隐患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了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6.5  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本行董事会能够认真接待股东来电、来访咨询,努力加强与股东的沟通与交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编制年度报告,并通过营业网点、互联网网站等渠道予以披露,使全体股东能够及时、平等获得本行信息。
      6.6  组织结构图
                    
第七节  董事会报告 
7.1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48.10亿元,比上年增加12.21亿元,增长23.68%。其中:各项贷款余额24.26亿元,比上年增加5.95亿元,增长32.50%。其中:涉农贷款余额21.61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9.06%,比上年增加7.19亿元,增长49.96%,顺利实现涉农贷款增量、增速“两个不低于”监管目标。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2.71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93.61%,比上年增加6.95亿元,增长44.16%。小微企业贷款户数4030户,比上年增加2508户;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达到99.43%,比上年增加4.67个百分点,顺利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和申贷获得率“三个不低于”监管目标。负债总额45.13亿元,比上年增加11.80亿元,增长35.40%。其中:各项存款41.92亿元,比上年增加11.44亿元,增长37.53%。其中:储蓄存款余额26.02亿元,占各项存款余额的62.07%,比上年增加5.44亿元,增长26.43%;企业存款余额15.42亿元,占各项存款余额的36.78%,比上年增加5.67亿元,增长58.15%。储蓄存款中的定期存款余额21.45亿元,占储蓄存款余额的82.44%,占各项存款余额的51.17%。核心负债依存度60.24%,存款的整体稳定性较强。所有者权益余额2.96亿元,比上年增加0.41亿元。其中:资本金10000.00万元,未分配利润12360.86万元。贷存比例为51.20%,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6097.00万元,比上年增加1519.00万元。拨备覆盖率达到210.72%,拨贷比达到2.51%。不良贷款率为1.19%,比上年下降0.38个百分点,经营风险控制水平良好。实现各项收入2.67亿元,减去各项支出2.11亿元、缴纳企业所得税1382.26万元之后,实现净利润4200.51万元。流动性比例为93.66%,高出监管规定比例(25%)68.66个百分点;流动性覆盖率829.90%,高出监管规定比例(150%)679.9个百分点,流动性充裕。资本充足率13.02%,高出监管规定比例(10.5%)2.52个百分点;核心资本充足率11.93%,高出监管规定比例(6%)5.93个百分点,总体抗风险能力较强。
    截至报告期,方大村镇银行共下设8个营业机构,分别是:营业部、吉兰泰支行、乌斯太支行、老城支行、和硕特支行、巴镇支行、额鲁特支行和孪井滩支行。离行式自助银行5个,分别是巴彦浩特镇土尔扈特南路自助银行、巴彦木仁苏木巴彦树贵嘎查自助银行、吉兰泰镇呼和陶勒盖嘎查自助银行、温都尔勒图镇漫水滩自助银行和敖伦布拉格自助银行。
 
7.2  营业网点基本情况  
              

  7.3  2015年主要经营目标
全行存款指标在2015年度考核基数基础上增加8亿元,年末存款余额确保达到50亿元;贷款增加8亿元,涉农贷款占比保持在80%以上,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三个不低于”的目标,不良贷款率保持在2%以内;实现经营性税后利润5000万元以上,各项监管指标符合或优于监管规定标准值,符合现代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机制、经营机制及业务流程进一步完善,以互联网金融为标志的业务发展渠道持续拓展,金融服务质量、队伍和企业文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第八节  风险与对策
 
8.1  信用风险与对策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是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
    对策:充分认识新常态和供给侧改革下信用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和差异性,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制定合理的存量风险贷款分类化解目标和增量风险贷款管控政策。针对信用风险集中暴露和国家加大“三去”政策给银行存量贷款风险带来的问题和机遇,把存量风险贷款分为事实风险贷款、潜在风险贷款和退出风险贷款,事实风险贷款为五级分类下的不良贷款,潜在风险贷款为逾期贷款中非不良贷款和欠息贷款,退出风险贷款为不包含在上述两类中的房地产开发贷款、煤炭等资源性贷款和融资平台贷款。对事实风险贷款和潜在风险贷款继续按照“一户一策”的办法,逐笔制定清收方案,实行方案清收和名单制管理,实施专业清收和责任清收,并与奖惩挂钩;对退出风险贷款,充分运用好国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政策机遇,紧盯国家和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计划和去产能、去库存实施计划及其资金到位情况,实施岗位清收,全力清收平台、钢铁、煤炭、房地产等方面的风险贷款。注意创新清收措施,运用市场化、综合化手段处置不良资产,积极探索和运用“互联网+金融”的处置方式,在招商和竞价两个环节借助互联网的功能,优化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与处置流程,提高竞价效率,加快处置进度;强化与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方面的合作,推广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进一步健全风险贷款预警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经常和按期评估、排查、识别贷款风险,重点关注和从严防范关联企业贷款、房地产贷款、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加大对信用等级下降、诚信缺失、不能正常履行借款合同及有其他不良信用行为的借款人的监控,提前预防和解决各类潜在的风险,一旦有贷款出现逾期和欠息,即纳入风险贷款管理。前移贷款风险控制的关口,建立关注类贷款的监控机制。在增量贷款方面,继续把好“五关”(政策关、行业关、准入关、授信关和担保关),严防他行金融风险和社会金融风险输入本行,加强对宏观经济和政策,对资源性、重化工和房地产等行业,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分析研究,确保新增贷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坚定不移地坚持“六不贷”(超过集中度红线、有不良信用及其他不良记录、现金流不能全覆盖、“两高一剩”行业、非民生类房地产、平台和涉及民间借贷等贷款)和“四慎贷”(担保圈贷款、“两高一剩”行业上下游和关联企业贷款、抵押存货贷款、有多头融资的借款人的贷款),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新增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授信,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或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不得增信并坚决退出;把信用查询扩展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经查询对有不良信用记录及其他不具备贷款条件的,坚决不贷;建立更全面、更加科学的押品和担保机构的综合评价机制。强化信贷合规文化和流程监控管理,把合规管理渗透到信贷业务的各个环节,确保信贷业务各环节的标准不能降低和变通。强化信贷的过程管理,精细化信贷调查的内容,注意把“融资”、“融智”和信贷调查结合起来,把企业的发展战略、市场地位、市场前景、行业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纳入调查评估中,并把对这些事项的调查结果作为企业后续发展融资方案的依据;推行专业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信贷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书面信贷授权制度和法律审查制度;完善贷后对贷款的持续监测、跟踪和监控的等责任制,按期开展贷后管理,做实对贷户的资金用途、经营收入、现金流量、还款来源、押品质量等监测,强化对贷后管理的尽职考核,解决重放轻管的问题。从今年开始,我们要扩大贷款的经营区域和增加网上贷款品种,为此必须深化对当地资源禀赋、经济特点、客户结构、风险偏好的认识,并据此制定适合的风控措施、信贷文化制定或明确适应不同地区的贷款细则、信贷权限和流程。
8.2  流动性风险与对策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和/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风险,是指经济主体由于金融资产的流动性的不确定性变动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对策:继续坚持审慎的流动性管理策略,在实施大资管行动和扩大信贷总量的情况下,更要坚持支付安全优先的理念。坚持流动性风险总部集中管理模式,保持合理的杠杆率和流动性,确保备付性比例控制在5~7%以内,第二准备资产占存款的比例控制在15~20%以内的策略不动摇,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程度。同时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也存在利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利率的波动会带来流动性的波动,流动性的波动又会导致利率的波动,二者互为因果,相辅相成。因此,必须认真实施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协同防范的策略。在强化资产负债总量平衡的基础上,实现资产负债在期限、利率、规模等方面的结构均衡,特别要加强对利率走势和波动的预测和研判,提升对利率敏感资产和负债的管理水平,坚决防止资金错配。重视主动负债管理,在继续办好再贷款的同时,拓宽主动负债渠道。
8.3  利率风险与对策
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巴塞尔委员会在1997年发布的《利率风险管理原则》中将利率风险定义为:利率变化使商业银行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或实际成本与预期成本发生背离,使其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或实际成本高于预期成本,从而使商业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对策:利率市场化下的定价管理,是平衡商业银行资产与负债、“三性”的利器,是决定商业银行竞争力高低和经营水平优劣的核心。2015年10月23日之后,央行基本放开了利率管制,未来将逐步取消基准利率,使得银行层面资金价格基本由市场决定,从国家层面来说就是建立利率从银行到企业之间的传导机制,即利率走廊机制,即央行通过调节流动性引导市场利率接近目标政策利率,把短期利率的波动范围控制在一定的区间内,实现政策利率向贷款利率、社会融资成本,向实体经济的传导。立足这一现实,我行要摒弃“基准利率”定价模式,从资产定价、负债定价和内部报价等方面建立以利率走廊定价为核心的自主定价制度、模型和系统。建立利率风险定价模型,抓紧探索建立以发布和报价的走廊最低利率为负债利率下限,以平衡风险和收益为资产利率下限,能综合反映产品风险、费用分摊、客户让利、产品收益及相关违约因素,充分考虑地区经济的差别定价模型和定价办法。具体说,负债定价应以走廊最低利率为下限,资产定价应以项目所有收入扣除财务成本、资本成本、税务成本后的最低盈利目标为下限。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体系上,采用总部集中管理模式,即将所有资金需求和供给都汇集到总部资金管理部门运作,其差额由资金管理部门通过市场平衡。以常规借贷便利为核心,兼顾隔夜、常备借贷便利和债市无风险利率,建立走廊利率的日间监测机制和定期分析、考核制度。
8.4  操作风险与对策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对策:营运管理的重点应放在柜面业务的管理上,继续把好“五关”(开户关、验印关、授权关、交接关和对账关)。进一步强化账户管理,有效解决对账单收回难度大的问题,建立可疑账户和异常交易常态排查甄别机制。新的账户分类管理体系将于2016年4月1日起推行,由运营科技部协调托管核心业务系统,保证如期接入系统。注意健全电子化渠道发展中的营运管理措施,对新渠道、新产品、新业务,从权限管理、流程制约、岗位制约和审核控制等方面,细化落实职责,制定和完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今年要抓好VTM、第三方存管系统建设。结合工资制度改革,制定完善柜员达标上岗和等级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柜面业务的积分制和差错销号制,把这两项管理办法纳入到达标上岗和等级评定中。持续坚持对印章、自助钞箱、柜员现金箱、重空、客户信息等重点部位,节假日、午间交接班等重点时段的突击检查。优化对柜面业务的监管,在强化和完善风险经理对柜面业务的监控、事后监督和监管日报表制度的基础上,确保年内上线柜面作业风险的防控模式、在线监控系统、远程集中授权系统和集中对账系统。
 
    第九节  重大事项
    
9.1  重大行政审批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实施了《2014年度分红暨2015年度配股增加注册资本方案》、《阿拉善左旗方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7年分支机构设置规划》、变更部分股东所持股权、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章程、董事长与新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等重大行政审批事项。
    9.2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9.3  重大担保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担保承诺事项。
    9.4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在实施《2014年度分红暨2015年度配股增加注册资本方案》后,注册资本总额由7610.8314万元增加到10000.00万元。
    9.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无受过处罚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情况。
 
 
第十节  审计报告
 
本行2015年度财务报表经内蒙古科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内审计准则审计,注册会计师郭继兵、吴俊豹签章,出具“内蒙科正审字〔2016〕第032号”审计报告。